個資法告知事項
為維護您個人的權益,依西元(下同)2012年10月1日施行之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規定,告知下列事項:
當您填寫此活動所需資訊時,表示您已閱讀、瞭解並同意接受本報名所需資訊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規定 。若您未滿二十歲,應於您的法定代理人閱讀、瞭解並同意本報名表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規定後,方得使用本服務,但若您已接受本服務,視為您已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,並願遵守以下所有規範:
1.財團法人裕元教育基金會(下稱本會)為聯繫及辦理「測試(有肖像權)」 等相關業務之目的,必須取得您的個人資料,在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下,本會將依法蒐集、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。
2.您所提供以下的個人資料:您的真實姓名、聯絡電話、電子信箱、所在縣市、所在區域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您個人之資料,皆由本會保全維護。
3.您同意本會因執行業務所需,以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確認您的身份、與您進行聯絡、提供您本會之相關業務資訊;並同意本會繼續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期間為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,利用地區為台灣地區。
4.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,就您的個人資料向本會(1)請求查詢或閱覽、(2)製給複製本、(3)請求補充或更正、(4)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及利用或(5)請求刪除。但本會因依法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需者,本會得拒絕之。
5.您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您的個人資料予本會,但若您所提供之個人資料,經本會發現不足以確認您的身分真實性或資料不全導致無法聯繫,或經檢舉或發現個人資料有冒用、盜用、資料不實等情形,將視為放棄報名資格,本會得拒絕您參加活動。
6.個人資料蒐集之期限屆滿時,本會將主動或依您之請求,刪除、停止處理或利用前述個人資料。但本會因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或經您書面同意者,不在此限。
7.您瞭解此一同意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,並具有書面同意本會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之效果。
肖像權與著作權告知事項
1.本人了解主辦單位將全程進行攝影、錄影等活動紀錄,並同意授權主辦單位使用含有本人肖像之影片或照片製作各式文宣,或於電視、廣播及網站等公開平台公開播送、傳輸。
2.如於本活動過程中有產出任何著作物,本人同意無償授權該著作物予基金會使用或進行任何必要之改作、重製、編輯等作為非營利之推廣運用。
3.本人同意遵守主辦單位之相關規定、配合相關安排。